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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自觉”与跨文化的“席明纳”

发布日期:2015-07-31访问次数: 字号:[ ]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阐发了费孝通先生的跨文化对话理论及跨文化对话与文化自觉的关系,重点回答了以下三个问题:1、我们能否理解别人的文化?2、我们为什幺能够理解别人的文化?3、我们怎样才能理解别人的文化?对此,文章提出文化差异并非是不能相互理解与对话的理由,反之,跨文化对话也不能抹煞文化的差异性。由于文化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线,即由于文化场的存在,为跨文化对话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客观基础,而文化自觉则成为跨文化对话的一种有效途径。

 

      主题词:费孝通  文化自觉  跨文化对话

 

    “文化自觉”,是费孝通教授最近几年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他在《反思·对话·文化自觉》一文中解释说:“文化自觉只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是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时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

       然而,如果说跨文化对话要求我们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文化,我们首先面临的问题是,既然各种文化存在着差异性,我们能够理解别人的文化吗?进而言之,如果我们要去理解别人的文化,是不是要放弃本民族的文化呢?其次,我们为什么能够理解别人的文化?如果跨文化理解和对话是可能的,它是建立在什么样的客观基础之上的呢?最后,我们还要回答怎样才能真正做到跨文化理解和对话?

 

       1、跨文化对话的可能性

 

     《庄子·秋水》中记载了这样一段对话:有一天,庄子与惠子一起在濠水的桥上游玩。庄子说:“白儵鱼游得多么从容自在,这就是鱼的快乐吧?”惠子说:“你不是鱼,怎么能知道鱼的快乐?”庄子反问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惠子回答说:“我不是你,所以我不知道你知道鱼的快乐,你不是鱼,所以你也就不知道鱼的快乐。”庄子继续说:“你刚才所说的‘你怎么知道鱼的快乐’的话,本身证明你已经知道了我知道鱼的快乐,所以你才会问我。我则是在濠水的桥上知道鱼的快乐的。”

      惠子的理论是,A(庄子)非B(鱼),所以A不能知道B;而庄子的理论则是,当C(惠子)说A不能知道B的时候,即证明C已经知道A知道或不知道B,也就是说,A与C之间虽然是有差异的,但理解总是先在的,“你知道我不知道”本身就意味着“知道”已经设定为前提了。“你知道我不知道”的前提就是“你知道”,否则你就无从发问,对话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既然你能知道别人不知道,可见你是能够理解别人的,可见,人和人之间的理解是可能的。推而广之,如果按照A非B,所以A不能知道B的理论,那么西方文化不是东方文化,西方文化就不能理解东方文化,这就意味着,跨文化之间的理解、交流与对话也是不可能的。实际上,目前学术界所谓的由于中外文化存在着差异,所以不能用西方文化来阐释中国文本的说法,都是惠子这一理论的运用或变体。也许庄子的答案过于牵强了,不过他倒是从另一个反面给我们带来一种启示,任何以文化的差异性来否认跨文化理解的做法,其实也陷入了这样的悖论之中。如果你认为西方文化是与中国文化不同的,所以两种文化之间的理解是不可能的,那么你就意味着你对此的陈述,已经暗含着一个竞争对手A,你对他的观点是理解的,你对此的否定性认证,是建立在你知道别人是认可跨文化理解是可能的这种肯定性认证的基础之上的。即当C说A不能知道B的时候,即证明C已经知道A知道或不知道B。既然C能够知道A,又如何否认A知道B呢?既然你跟别人没有因为差异而否认理解的可能性,你又有何理由说别的人之间由于存在着同样的差异而否认他们之间的相互理解呢?既然如此,你又有何理由说由于中外文化的差异性,所以跨文化的理解、交流和对话是不可能的呢?

      这个问题其实就涉及到跨文化对话的可能性问题。跨文化对话的中心问题就是你要能够理解别人,而就理解而言,并非只有A等于B的时候,A才能理解B,A非B的时候,A同样能够理解B。也就是说,差异性并非是不能理解的唯一且充分理由,我们不能仅仅看到中外文化存在差异,就得出结论说跨文化理解就是不可能的。

这个问题当然也可以从另一个方面去言说。当我们去理解别人的文化的时候,是否要放弃自己的文化?或者说,当我们说到跨文化理解是可能的,是否意味着这种理解会导致各自文化特性的丧失呢?是否就意味着这样就会造成中国文化传统的断裂呢?这又等于说,当我们说道A能够理解B,是否就意味着A等于B了呢?

      也不尽然。跨文化理解虽然是不同文化之间的认同,但这种认同不是非要以一种文化取代另一种文化。按照现代阐释学(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观点,理解总是基于“前理解”的。一个人的理解总要受到他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的制约,在理解过程中,人无法持一种完全客观的立场,超越历史时空加以客观的理解,而总会有理解的“偏见”。伽达默尔说:“不是我们的判断,而是我们的偏见构成了我们的在。……偏见未必都是不合理的和错误的,并非不可避免地会歪曲真理。实际上,我们存在的历史性产生偏见,偏见实实在在地构成了我们全部体验能力的原初直接性。偏见即我们对世界敞开的倾向性。”

      费孝通先生在《人文价值再思考》一文中,特别提到他不同意韦伯的“与价值判断无涉的社会学”,因为这种社会学“要求社会科学研究者在其研究中不要带着个人和社会的价值观来观察社会事实,干预社会的客观存在”,在费老看来,这是不可能的。他说:“无论人类学者如何能够旁观他人的社会,最终他们还首先是自己社会的一员,受他们从小习得的本土文化观念的影响,在他们的写作活动中,他们更需要在家乡文化的体验下叙述他们对异文化的认识,因此他们的‘旁观’与本土人类学一样不可能达到完全客观。”

       其实,在中国传统中,“知”主要与伦理和道德问题联系着一起的,故有知行合一之说,有良知之说。固然知行合一,可以按照康德的划分理解为“知”为认识,“行”为实践,而实际上这种认识与科学认识仍然是有很大差异的,韦伯区分理性为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康德本人也有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区分,我总觉得古人的知除了是认识的知而外,也包含着伦理的知;古人所谓的良知就是伦理的知,类似康德的绝对命令和韦伯的价值理性,是伦理问题,不是认识问题。庄子跟惠子争论知不知鱼之乐的问题,惠子是把知看成是认识问题,区分认识的主体与客体,而庄子则把知看成是本体论问题,他说“我知之濠上也”,意思是说我与鱼“在世界共在”,所以他能知鱼之乐。庄子的知也不是认识论,不区分主体与客体,如果套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在庄子眼里,鱼不是“在者”,而是“在”,他与鱼共在,所以他能理解,理解就是对不同“在者”之“在”的理解。理解问题的确是现代阐释学中根本的问题,而在现代阐释学那里,理解也不是认识问题,而是本体论问题,这功劳当然要归海德格尔,就是他才开始把理解和阐释问题看成是本体论问题的,而不再看成是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后来伽达默尔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点。

 

       2、跨文化理解和对话的客观基础

 

       那么我们为什么能够理解别人的文化呢?跨文化理解有没有一个客观的基础呢?

人具有共同的本性就是一个重要的理由,就像费老所说的在中国传统中“夷夏只是文化上有些差异,人的本质是一致的,并没有不能改变的本质上的差异。”对于中外文化也可以这样来理解,东方人和西方人虽然存在着文化的差异,但人的本质却是一致的,这就给东西方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提供了人性论上的支持。不过,这种普遍的共同的人性虽然能够构成跨文化理解的基础,但在历史的现实的发展中,共同的人性又往往被文化的和现实利益的差异所掩盖,共同人性成为人们追求的理想目标,而不是现成就存在在那里发挥作用的。所以仅仅以共同人性来说明跨文化理解和对话的可能性,显然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就中外文化的差异本身做出分析。如果文化差异是绝对的不可通约的,那我们还是不能说明跨文化理解的可能性问题。只有在说明了文化差异是不是绝对的差异,差异中有相通的地方,我们才算达到了我们的目的。

      在费老看来,虽然我们对异文化的理解都脱离不开自己传统文化的影响,但文化传统并不是固定的、僵死的,而是变化的、流动的,是动态的。他说:“人利用自然资源,创造、维持和发展了自己的人文世界。文化是人为的,也是为人的。”

       在此,费老特别引进力学的“场”的概念,来说明文化之间不存在一个绝对的不可跨越的鸿沟。他说:“我注意到现在西方的欧美国家出现了一种把文化和国家这个制度挂钩的倾向。把国家的领土概念引申到文化领域中来,把不同文化划出界线,以强调文化冲突论。我意识到这种看法是有很大危险的。如果把边界的概念改成‘场’的概念,也许可以纠正这个倾向。‘场’就是由中心向四周扩大,一层层逐渐淡化的波浪,层层之间只有差别而没有界线,而且不同中心所扩散的文化场在同一空间相互重叠。也就是在人的感受上可以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规范,可以自主地选择。”

       理解都是对不同对象的理解。这一点很显然,可是仅仅讲不同还不行,还得讲相同,不同的是“在者”,相同的却是“在”。正是不同之中有相同,差异性与相同性并存,理解才是可能的。认识论中的理解是这样,本体论中的理解也是这样。在认识论中,如果认识的对象与主体是一个东西,理解是不可能的,同样,如果对象与主体差得太远,超出了主体的认知能力,理解也是不可能的。文化领域、价值领域、伦理领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本体论领域,也有这个问题。亨廷顿只讲文化的差异性,而不讲文化的相关性、相同性,在我看来,就是亨廷顿理论的盲点所在。费孝通讲到文化场的时候,就是针对亨廷顿讲的,我觉得他讲的有道理。当然文化场的概念还不足以把文化的差异性与共同性这个问题讲清楚,所以在我讲这个问题的时候,只是把它作为这个问题的一个方面来讲,同时也在文章中提到现代阐释学,提到“前理解”的概念。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的本体论阐释学首先肯定理解是可能的,理解就是对不同“在者”(对象)的“共在”的揭示,“在”向我们的敞开,同时他们也指出理解是基于“前理解”的,因此造成理解的不确定性、多样性和差异性。用于回答跨文化理解的问题,就是文化的差异性与共同性的统一。差异性与共同性的统一是一对陈旧的概念了,然而用到这里却很能说明问题。联合 国教科文组织的2000年世界文化报告仍然在用文化的差异性和共同性这样的概念,而且是主题词。看来这样的概念还有用。

      文化之间的可通约性不仅表现在文化之间的相互影响,而且也表现在各自的文化传统之中。费老曾提到:“欧美人类学里反映出来的‘文野之别’历来被认为是人的本质之别,甚至在30年代还有人怀疑土著民族的头脑是否具备欧美白种人所认为人之所以为人的理性。西方人类学的学者中否认‘野蛮人’有逻辑思想的为数不少。这个问题到了马林诺夫斯基的时代还要由他挺身而出极力争辩,巫术并不是出于缺乏实证的逻辑思想。”

       除此之外,费老还从当前人类所面临的共同的生态危机来为跨文化对话的可能性寻找现实的基础。费老指出:“文化转型是当前人类的共同问题,因为现代工业文明已经走向自身毁灭的道路,我们对地球上的资源,不惜竭泽而渔地消耗下去,不仅森林已遭难于恢复的破坏,提供能源的煤炭和石油不是也已在告急了么。后工业时期势必会发生一个文化大转型,人类能否继续存在下去已经是个现实问题了。”

 

       3、文化自觉:作为跨文化对话的实施方案

 

      费老的对话理论正是建立在对当前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和共同性同时并存的清醒认识之上的,他用文化场的概念很好地揭示了跨文化对话的可能性问题以及客观基础问题。然而,跨文化对话不能仅仅具有可能性,不能仅仅有一个良好的基础,它还要必须要求在现实的层面上成为可操作的。在这里,我们不妨将费老提出的文化自觉看成是一种方法,一种将跨文化对话推向实施阶段的有效方法。正像我们业已指出的,文化自觉,在费老那里,其实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要求对自己的本土文化进行反思,有所自觉,要弄清哪些文化成分是适应当前现实发展变化的,哪些是不适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对于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就应该舍弃掉,在如果面对保存人还是保存文化的严酷选择时,当然以保存人为首要选择,对于适应发展要求的,则要大力发扬,以加强中华民族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二是对世界性文化也要进行反思,有所自觉。因为我们现在所生活的文化不仅是生活在本土文化中,也还生活在本土文化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的过程中,在这种国际交往的进程中,不仅世界经济、政治已形成一种世界体系,文化也不再是孤立封闭的了。文化自觉,当然也就包含对这种由于文化的冲突和融合而形成的世界多元文化现状有所自觉。费老指出,文化自觉是一种世界性的文化现象,“现在世界上的各民族都开始要求自己认识自己的文化,”“目前正在兴起文化自觉这股风气,已经在许多先进国家酝酿和展开”。这种双向性的文化自觉不仅为跨文化对话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同时也是进行跨文化对话的最切实可行的方法。

       在过去的西方现代社会科学里,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东方和西方是有绝对界线的,而且东方被当成是传统的、古老的,而西方才是现代的、新兴的。这样东西方的关系就一直处在一种不平等的关系之中。对这种不平等关系的抨击,构成赛义德东方主义的一个主要的题旨。按照赛义德的说法:“东方主义的所有一切都与东方无甚关系:东方主义之所以具有意义完全取决于西方而不是东方本身,这种观念直接受惠于西方的各种表现技巧,是它们使其清晰可见,并且使东方在关于东方的话语中存在。”

       那么,怎样才能避免上述的陷阱?怎样才能真正走出“西方/东方”绝对论的怪圈?对这类问题的追问,就使得跨文化对话与文化自觉的问题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文化自觉与跨文化对话的相关性,在费老那里,是被当成解决“西方/东方”绝对论问题的方案而提出来的。这种绝对论,把世界划分为东方和西方的绝对的界线,显然与费老所提出的文化场的概念相违背。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通过对话的方式,而要进行跨文化对话,又必须首先从文化自觉做起。

       具体说来,要真正做到文化的平等对话,第一步必须对自己所处的文化有所自觉,费老指出:“跨文化交流的基础,就是得从认识自己开始。”

      不过,费老也非常清醒地认识到,仅仅是批评西方殖民主义和文化霸权还是不够的,因为这有可能导致另一种形式的文化中心主义,即东方文化中心主义。

      而且,认识自己和自己的文化并非是容易的事。费老自己提出用反思的方法来认识自己,就是用现在的“我”来重新认识过去的“我”。而对于自己的文化而言,费老则提出通过认识异文化来认识自己的文化。他说:“本土人类学者的工作实际上不只是在一个单一的参考系下面展开的,在像我所做的那一类研究中,有两种异文化作为我的参考体系,这两种异文化便是在国内外其它民族中我自己亲身的阅历以及从社会人类学和其它社会科学的学习中获得的关于世界各国和各民族的知识。”

      不过,这样做的危险性也是存在的,即容易导向用异文化的观念强加在自己的文化之上。所以要真正做到跨文化对话,还必须做到第三步,即在用异文化来反观自己的本土文化的同时,必须强调重新回到本土社会,这就是费老所强调的,我们不仅要“出得来”,同时也要“进得去”。反之亦然。

       总之,认识“自己”和认识“别人”,这是不能割裂的。雨果说:“发现世上只有家乡好的人只是一个未曾长大的雏儿;发现所有地方都像自己的家乡一样好的人已经长大;但只有当认识到整个世界都不属于自己时,一个人才最终走向成熟。”赛义德说:“一个人离自己的文化家园越远,越容易对其做出判断;整个世界同样如此,要想对世界获得真正的了解,从精神上对其加以疏远以及以宽容之心坦然接受一切是必要的条件。同样,一个人只有在疏远与亲近二者之间达到同样的均衡时,才能对自己以及异文化做出合理的判断。”

 



[1] 费孝通:《反思·对话·文化自觉》,载《费孝通文集》第十四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下同),第166页。
[2] 费孝通:《人文价值再思考》,载《费孝通文集》第十四卷,第196页。
[3] H.G.Gadamer, Truth and Method. New York: Seabury Press, 1975, p262.
[4] 费孝通:《人文价值再思考》,载《费孝通文集》第十四卷,第199页。
[5] 同上,第189页。
[6] 同上。
[7] 费孝通:《反思·对话·文化自觉》,载《费孝通文集》第十四卷,第159页。
[8] 同上。
[9] 费孝通:《反思·对话·文化自觉》,载《费孝通文集》第十四卷,第158-159页。
[10] 爱德华·W·赛义德:《东方学》,王宇根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428-429页。
[11] 费孝通:《人文价值再思考》,载《费孝通文集》第十四卷,第189页。
[12] 王元化:《关于中西哲学与文化的对话》,《文史哲》2002年第2期。
[13] 阿玛蒂亚·森:《民主价值观的普适性》,《天涯》,2001年第1期。
[14] 费孝通:《反思·对话·文化自觉》,载《费孝通文集》第十四卷,第160页。
[15] 爱德华·赛义德:《东方主义》,纽约:同代丛书1979年版,第22页。
[16] 费孝通:《人文价值再思考》,载《费孝通文集》第十四卷,第194页。
[17] 费孝通:《从反思到文化自觉和交流》,载《费孝通文集》第十四卷,第371页。
[18] 费孝通:《人文价值再思考》,载《费孝通文集》第十四卷,第199页。
[19] 爱德华·W·赛义德:《东方学》,王宇根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331-332页。
[1] 我们注意到,费老的文化自觉理论是与跨文化对话理论同时提出来的。对话的原意来源于“席明纳”(seminar),本来是指一种教育方式,这种方式改变过去“先生讲,学生听”的教育方法,而采取由学生讲,通过师生平等的对话和先生与学生一起讨论,最后由老师总结的教育法。费老把这种方法用来说明跨文化对话,他称之为“跨文化的席明纳”。他说:“文化自觉是一个艰巨的过程,首先是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文化,才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中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它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与各种文化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联手发展的共处守则。……总而言之这一文化价值的动态观念就是力图创造出一个跨越文化界限的‘席明纳’,让不同文化在对话、沟通中取长补短。”[2]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文化自觉与跨文化对话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文化自觉不仅要求对自己所处的文化传统有所自觉,同时要求对别人的文化也要有所了解,在各种文化适应新环境的过程中,既要强调选择上的自主地位,又要反对各种形式的文化中心主义,既要“各美其美”,又要“美人之美”,使不同人群在人文价值上取得共识,以达到“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样一种文化理想,也正是跨文化对话所要达到的。[3]这就表明,没有偏见,没有“前理解”,理解就不可能发生。“前理解”或偏见对理解而言,是一种积极因素,它是在历史和传统下形成的。传统是先于我们,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东西。因此,我们总与传统有一种无法割裂的关系。不仅我们始终处在传统之中,而且传统也是我们的一部分,不存在超出传统之外的理解者。如此说来,一个人对另一种文化的理解也就不可能丢掉他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完全认同另一种文化。所以担心在跨文化理解中会丧失本民族的文化特性,这完全是多余的。在跨文化理解和对话中,差异性和共同性总是共在的。跨文化理解的目的是要达成共识,但这种共识的取得,不是以丧失各自的文化特性作为代价的。[4]他通过自己的切身体会,说明在自己的学术研究中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烙印对他的“应用研究”的影响,承认儒家的“学以致用”价值观对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当他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称赞他的研究“态度尊严、超脱、没有偏见”的时候,他自己却对这一称赞有相当的保留,他说:“我常自己审察自己总觉得我们传统文化中对异民族的偏见不能说没有,但是和欧美是有差别的。”[5]他将自己之所以能够顺利地跨过“文野之别”首先归因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他说:“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也有夏夷之别,但孔子一向主张‘有教无类’……这就表明他认为夷夏只是文化上有些差异,有教则夷即入华,人的本质是一致的,并没有不能改变的本质上的区别。”[6]也就是说,费老自己之所以能够跨过“文野之别”的鸿沟,之所以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西方文化,并非是纯客观观察的结果,而与他本人的中华传统文化背景有着很大的关系。他对外国文化的理解,并没有导致他对本民族文化传统的放弃,相反恰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而做出的。[7]如果面临保存文化还是保存人的严酷选择的时候,如果像鄂伦春人碰到的问题那样,坚持原有的文化,就会导致人的灭亡,那么,选择当然应该是保存人而不是保存文化,“只有从文化转型上求生路”。[8]这说明,我们不仅是文化传统的接收者,同时也是创造者,不仅传统决定我们,我们也决定传统。而所谓的文化偏见,只有在强调它跟传统的相乘性方面才有意义,而决不能成为有意歪曲理解异文化的托词。[9]由于文化之间不存在一个绝对的界限,而有着许多重叠的地方,因此这就为跨文化对话提供了理论上的解释。因为对话要能进行,必须具备差异性和共同性两个条件,二者缺一不可。只讲差异性而忽视中外文化的共性,就丧失了文化对话的基础,而忽视差异性而只强调文化之间的共同性,则可能走向以一种文化取代另一种文化的特点,要么是西方中心主义,要么是东方中心主义,这都不符合对话的要求。用“场”的概念来解释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和共同性,那是再确切不过了。文化“场”的概念,包含着文化差异性和共同性这两种特征,它首先否认文化之间存在着绝对的差异,存在着明显的绝对的界线,因而文化之间有交叉、重叠、相同的地方;同时它也否认文化有绝对的同一性,因为世界上有不同的文化中心,而不是只有一个文化中心,不同的多元的文化中心是造成文化差异的根源,而且文化中心在向四周扩散的过程中,也有程度上的差别,这也会造成不同区域文化具有不同的文化特点。但这种不同的差异不是绝对的,它不像行政区域那样可以划出一条明显的界线。应该说,文化场就是文化差异性和共同性的统一,它是符合文化发展实际情况的。就拿中国文化来说吧,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他总要吸收其它文化的影响,以保持其文化发展的活力,特别是在中国近现代文化的发展中,她受到西方文化的巨大冲击和影响,这是中国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试图追求一种纯而又纯的中国文化身份特征,所谓的“文化身份的本真性诉求”,拒绝外来文化的影响,这是不切实际的。不光是中国文化如此,西方文化也同样存在着这种情况。例如在北美,就有许多亚裔知识分子,他们以自己的东方文化背景同样改变了北美文化的固有特征,从而为当地文化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是否会认为由于北美文化受到亚裔文化的影响而被殖民化了呢?可见,在此关键的问题是不能以固定的本质主义的观点来看待文化问题。赛义德说:“我之所以要反对我所称的东方学,并非因为它是以古代文本为基础对东方语言、社会和民族所展开的研究,而是因为作为一种思想体系东方学是从一个毫无批评意识的本质主义立场出发来处理多元、动态而复杂的人类现实的;这既暗示者存在着一个经久不变的东方本质,也暗示着存在一个尽管与其对立但同样经久不变的西方本质,后者从远处,并且可以说,从高处观察东方。”[10]盲目地崇外和排外,虽然表现形式不一样,但都是文化本质主义的表现形式,都是将文化看成是固定不变的、不可通约的,都否认文化之间有沟通的可能性。这两种态度都会使文化对话变得不可能,都与当前文化的发展要求平等交流、追求文化多元的全球化趋势相违背,都会陷入文化绝对论的怪圈之中。[11]现在,我国学术界在进行中外文化对比研究的时候,仍然有人在强调中外文化的这种本质差异性,还有人在主张中国文化缺乏逻辑思维。如果这是从量的而不是从质的比较上来说,这或许是成立的,因为中国文化与西方某些文化比较起来,确实更偏于强调综合的直觉思维,但这种差别只是量上的差别,如果把它说成是质的差别,就明显与事实不符。2001年9月11日,法国哲学家德里达访问上海,曾与王元化先生就中西文化的异同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对话。针对德里达提出的“中国没有哲学,只有思想”的观点,王先生指出:“起源于希腊的西方哲学和中国从先秦发端的哲学,从基本方面来说,只是思维方式和表述方式上不同,而在探讨的实质性问题上,并没有太大的殊异。虽然两者往往会做出不同方面的探讨,甚至是相反的结论。”德里达的观点,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里也曾说过,尽管他们二人的哲学旨趣大相径庭,尽管德里达并不认为哲学与思想之间有什么高低之分,但都一口咬定中国传统中没有思辨思维,甚至没有严密的逻辑系统,这必须要认真对待。因为如果中西哲学文化是完全不同质的,那就没有办法进行比较、对话了。王元化先生指出:“一般人为中国缺乏思辨思维,很少接触本体论的问题,其实魏晋玄学中的本末之辨、有无之辨、言意之辨等都涉及本体论的讨论。”他还指出:“有些西方哲学家不承认中国有逻辑学,但是,事实并不如此简单。先秦时代有大批名辩学者出现,如邓析子、公孙龙、惠施等,尤以《墨辩》为最。可惜《墨辩》这部书自晋鲁胜作注后即已亡佚,直至清代毕沅始将残篇断简整理成文。只要读过这些尚存的残篇,就不能不承认它包括有逻辑的命题和公式在内。”[12]美国有个著名的经济学家叫阿玛蒂亚·森(Amartya·Sen),他写过一篇《民主价值观的普适性》的文章,他在这篇文章中,批驳了这样一种亚洲价值观,即认为亚洲人传统上是重视纪律,而不重视自由和民主。他举证说,在公元三世纪的印度帝王Ashoka的铭文中,就可以发现主张容忍多元主义和国家有责任保护少数的最早、最明确的记载。他还认为孔子本人也并不主张对国家的盲目崇拜,如《论语·宪问》中记载:“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意思就是说,对待国君不要一味地奉承他,他有不对的地方,是可以触犯他的。所以他认为:“把亚洲价值观,笼而统之地说成是反对民主和政治权利的,其实经不起严格推敲。”当然他也承认,要在亚洲的传统中找到威权主义式的说法并非难事。“但是,在西方的经典文献中也不难发现这样的论述,只要察一下柏拉图和阿奎那的著作就会发现,崇尚纪律并非亚洲国家独有的主张。”[13]可见,在东西文化传统之间,其文化差异并非是不可通约的,并不存在一条明显的界线和不可跨越的鸿沟。应该说,在东西方文化传统中,都存在着逻辑思维和直觉思维,都有民主的因素和威权的因素,差别只是量上的,有的文化中逻辑思维、民主的成分多一点,有的则偏于强调直觉和威权。正是这种基于共同性的差异才使得跨文化理解和对话成为可能,并为此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14]这种世界性的生态危机,能源的消耗、环境的破坏,还包括人口的无限制膨胀、世界性的反恐问题,这不是东方或西方单方面面临的问题,而是当前人类的共同问题。面对共同问题,当然就有必要共同协商去解决,当然就有一个对话的问题了。[15]东方主义并不仅仅是学科含义上的“东方学”,而且也还包含着意识形态含义,具体表现在,处于强势的西方对处于弱势的东方实施长期的主宰、重构和话语权力压迫,使得西方与东方的关系往往表现为纯粹的影响与被影响、制约与被制约、施予与接受的关系。在这种层面上,所谓东方主义本身与地理学意义上的东方并无甚关系,而只是一个人为“建构出来”的概念。由于习来已久的这种对东方的偏见,因而在西方人眼里,东方人一方面有着“懒惰”、“愚昧”的习性,另一方面,东方本身又不无某种令人向往的“神秘”色彩。说到底,东方主义在本质上是西方殖民主义对东方的一种根深蒂固的认识体系,始终充当着欧美殖民主义的意识形态支柱。在这种情况下,东方的现代化,也被简单地理解成“西方化”。费老说:“在这个前提下,东方社会出现了对现代化和现代特性的追求。充满‘东方学’偏见的西方现代化理论,常成为非西方政治的指导思想,使作为东方‘异文化’的西方,成为想象中东方文化发展的前景,因而跌入了以欧美为中心的文化霸权主义的陷阱。”[16]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无法谈到跨文化平等对话的问题。[17]认识自己,不仅是东方人要认识自己,西方人也要对自己有所认识,有所自觉。过去西方现代化的发展,使得他们不可能正视自己,不可能重视和倾听第三世界非主流文化的声音,可是现在,一方面东方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壮大,一方面西方社会本身也面临着各种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危机,这样他们不得不倾下身来,虚心向东方人求教,学习东方人的智能来解决他们所面临的社会问题。这在近些年来西方社会内部兴起的后殖民主义、女权主义、解构主义等思潮中可以初见端倪。尽管这些社会思潮发生在西方社会的内部,他们不可能代替真正的第三世界的价值观念,但他们抨击西方中心主义,提倡多元的文化理念,无疑为跨文化对话提供了可能性。从根本上讲,这也是西方人进行文化自觉的一种形式。[18]在费老看来,异文化包含有两种,一种是本土的少数民族的文化和相对于传统精英文化(大传统)的民间草根文化(小传统),一种是外国的文化。这两种异文化都可以为自己认识自己的文化提供很好的参照体系。因为它们可以使自己与自己的文化保持一定的距离,使自己能够从自己的文化中走出来,从而看清自己的文化。所以,跨文化对话的第二步便是认识“异文化”。[19]要开展跨文化对话,也必须做到既能够“各美其美”,认识到自己本土文化的好处,又能够“美人之美”,认识到别人文化跟自己的文化一样好,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做到对自己和异文化都能做出合理的判断。换句话说,要想真正达到跨文化对话,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双向性的文化自觉,使得各自对各自的文化都有所自觉,既能够认识到自己民族文化的价值,又能够认识到各民族文化都是各具合理性的,从而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别人与自己不同的价值观,最终在跨文化理解、交流与对话中逐步认同于相同的价值观,即“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与之相反的做法,即各种形式的文化中心主义则是要极力避免的。如此说来,如同“文化自觉”一样,跨文化对话也是一个艰巨的历程。要使不同文化之间取得共识,跨文化对话的确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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